現時很多從香港嫁到台灣的女生並在台灣出生的小孩
很多香港媽咪都對子女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證明流程不太清楚
所以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
第一階段
台灣藉小孩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證明流程如下
核 實 領 取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的 資 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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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一
填寫申請書及證明文件(副本) 並寄出
需填寫 ID88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申 請 書
須遞交的證明文件(副本)如下
1.申請人(小朋友)的出生證明書須載有申請人及父母親的姓名 (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)
2.申請人(小朋友)在居住地方的居留身份證明文件"戶籍謄本" (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)
3.申請人(小朋友)的有效旅行證件"台灣護照"
4.父親或母親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
5.父母的結婚證書
7.申請人(小朋友)的照片,半身正面,不得載帽
( 40mmx50mm , 白底 )格式是跟申請台胞證一樣的特殊規格
PS: 以郵寄方式遞交證明文件時,只須繳交副本即可
在這時繳交的文件暫時不需要法院認證,待寄信說會面時才需要法院認證
注意: 申請表格 ID881內需填報"香港諮詢人"的資料是因應申請人 (在你的檔案而言,作為母親,你亦是現時身在海外),現時身在海外,在申請到了原則性批准的階段時,申請人需委託一名在港親友,提供申請當中曾提供的證明文件的正本到入境事務處核對,若核對無誤後,本處會簽發居 留 權 證 明 書予該代表,以轉交給申請人。
把以上所有文件寄到:
香港灣仔
告士打道7號
入境事務大樓
居留權證明書組
當以郵寄方式遞交證明文件及ID881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留 權 證 明 書 申 請 書 寄出後,
大約三個月左右會收到通知作第一次會面
由於表格上是有填寫香港資詢人資料,所以入境署收到批核後會連絡香港的連絡人作下一步處理。通常這個過程不會太久,每個人的收到通知會面的時間不同,而第一次會面是用作核實文件之用,可以把以下文件寄回去香港,委託一名在港親友前往入境事務處核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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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二
將申請人"小朋友"證明文件(正本) 及 父母證明文件(副本)並寄回去香港給親友遞前往入境事務處核對
須遞交的證明文件如下
1.申請人(小朋友)的照片2張 "半身正面,不得載帽"( 2吋 , 白底 )
2.申請人"小朋友"的出生證明(正本副本)須載有申請人及父母親的姓名
3.申請人"小朋友"戶籍謄本(正本及副本)須戶政事務所印章認証
4.申請人"小朋友"有效的旅行證件的台灣Passport(正本及副本)
5.申請人父母的結婚證書(正本及副本)
6.申請人父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(副本)
7.申請人父母的台灣身份證(副本 )
8.申請人父親及母親旅行證件(副本)
9.申請人父親或母親香港出世紙(副本)
入境署會先發信通知香港連絡人有關會面事宜,
而裡面會再付一張有Barcode的ID881表格及受權書,
填好以後將把以上9樣文件一起寄回去香港給親友遞前往入境事務處核對即可
如果文件沒有問題的話等三個月左右就會收到通知申請成功與否。
申請成功以後,入境署會再通知香港連絡人去申請入境紙
前往領取香港永久居留權證明,同時會要你繳交160港幣,發給你一張”單次入境許可證”
申請入境紙前請先確定好回去的時間,因為入境紙有效時間為3個月,
換句話說入境紙到手後三個月內要回香港囉~
注意:申請居留是不用錢的,但拿入境紙就要繳交160港幣。入境紙其實跟港簽差不多,港簽是有4格,可以出入境2次,但入境紙只有2格,所以說它只可以出入境1次,是”單次入境許可證”。
由於第一階段我們是請在港親友幫忙拎入境紙後
申請人必須利用入境紙回香港,所以請家人盡快將入境紙寄給你
然後在入境紙有效期內回香港並申辦護照及身份證
回港申請Passport前,請務必作網上預約因為一天申Passport的人有很多很多很多...
由於我們的小孩到這一步還沒有香港身份證,所以登記的時候請輸父親或母親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簽發日期,以及該兒童的出生日期。
在台灣出生的子女 申請香港永久居留權及護照及身份證流程 第二階段
http://hkortw.blogspot.tw/2015/02/blog-post_2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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